111年5月1日施行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訂有「特別加保制度」,符合加保資格的勞工,只要在臨時上工前完成申報手續並繳納保險費,就能及時參加職災保險。
特別加保制度適用對象分為以下列三類:
■自然人雇主及其受僱勞工:例如營造業工頭及其僱用的點工,得由雇主申報自己及員工加保。
■實際從事勞動的人員:如平台外送員及街頭藝人,得由勞工個人申報自己投保。
■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的童工:如廣告童星,得由受領勞務者為其申報投保。
勞保局提供3種簡便加保管道,民眾可以擇一辦理參加喔!
【統一超商ibon機台申報】民眾可至任一統一超商的ibon機台,選擇特別加保申報專區進行申報。
【勞保局官網線上申報】民眾可利用電腦或手機,透過本局官網進入特別加保申報專區,免身分驗證即可申報加保。
申報加保請到:https://mes.bli.gov.tw/mes/
【職業工會申報】民眾可參考本局官網公布的職業工會名單,選擇任一職業工會辦理特別加保業務。
「我已經完成加保申報作業,保險效力會從哪時候開始算?」
【到職當日申報加保】
自保險費繳納完成的實際時間起算,自指定的保險結束日停止。
【預辦加、退保】
向後指定生效日期者,申報完成並繳納保險費後,保險效力開始自該指定日的當日零時起算,至指定的保險結束日停止。
再次提醒勞工朋友,上工前務必要完成申報並繳費,才會有職災保險的保障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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